我跟他错而过。
但是这样弱的蠢话如果说出了口,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症了。连我自己都知这是妄想。
又遇见他。
当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电话写在纸条上夹在了书本里。我找得满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时候,卖了一些纸壳和旧书本。大约是那时候一起混着卖掉了吧?
吃完饭出来,他果然给我买了栗子。
我冏得要死。
他点了话梅排骨,白灼菜心,酸菜鱼汤,土豆牛腩。
下楼梯,他却在最后一阶等我。
等他走远了,我才想起,其实我不知他的名字。
我低声报给他。
他记下来,把栗子递给我。
我虽不再去图书馆,但我却还是时不时和他见面。他只周六休息,我们就偶尔周六见一面。我们聊天,说一些琐碎的小事情,最近的有趣见闻,各自的休闲喜好,偶尔的烦恼和郁卒。
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看穿你,是一件这么有趣的事情吗?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想,好像也不是太坏。
他倒是点点和老板娘说,吃了饭再来买。
喜欢和怕有什么差别?都是想这个人来就心悸。
据说人总是
简直是把刀递到对方手上,还要去拥抱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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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站在风里,想,我们本还没有在一起,但我却已经开始想念你,多么可怕。
何况,我这人最爱自己,谈恋爱却是要爱实实在在的一个别人。
他送我到公交站牌下,问我:“我可以知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了吗?”
菜上了桌。
我还没来得及回复,第二条短信接踵而至:我是蒙达。我猜你也忘了我叫什么吧。这次一定记住了。
我还在神游,想要如何临阵磨枪,找到下一回见面聊天的诀窍。他却问我,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同学聚会。
但相顾无言的窘境还是渐渐变多。
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。
“那就一起吃个饭吧,校友。”
我捧着手机,忽然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,只能把蒙在被子里。
我心猛地一,看到了这段关系的警戒线。
我还了书。
然而,过了这个月,书到期,到底是要去图书馆还书的。
然后转就飞快地上了楼,取消了这张借书卡。
那张写着他名字和电话号码的纸条,被我无视和丢弃了。
。喜欢,其实从未停止,但是,在一起,却始终不曾成为必要。
没没尾地问我:到家了没?
“大学室友聚会,大家都说有家属一定带家属,你要不要跟我去?”
好记的老板娘一看见我就说:“一斤栗子?”
我着冷笑:“我干吗要怕你?”
回家之后我翻箱倒柜找出大学时候的旧书。
回家以后,我收到了陌生号码的短信。
吃饭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顾的栗子店旁边。
我们默默地吃饭,间或说几句话,只是周到,不过分热络。
别人!意味着多少不可捉摸的风险。
我茫茫然若有所失,又觉得大松了一口气。
他问:“你到底是怕我,还是喜欢我?”
我这时候才后悔起来。真应该多多和男生聊天,练练手的,哪怕是和我表哥小弟聊天也可以啊。果然,不什么事情都是需要练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