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佳宜感慨万千,如今的程晓艺,再不是从前人送外号的胖姑娘,摇一变走在了时尚前沿,也越来越有自信。
程晓艺家境殷实,所以从小心宽胖,高中时没少受人嘲笑。
毕竟,他从小到大,没评价过任何女生的长相,对追在屁后的女生也很冷漠,就跟个高高在上的孔雀一样。
她顿时瞳孔地震,可以说是大吃一惊,万万没想到面前的白富美,竟是自己的高中同学。
陆佳宜打量几眼,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时髦贵的女生,心想,说不定是金煜圈子里的熟人。
“我完全没有认出来!”
毕业后,她就去了新加坡读书,彻底远离从前的交际圈,也下定决心减,才换来今天的脱胎换骨。
老半天,陆佳宜才听见他嘴里冒出“好看”二字,心中居然还有点不敢相信。
陆佳宜惊讶她居然认识自己,可又想不起在哪见过她,尴尬地摇着:“你是谁呀?”
短暂的相遇,别前,两人互加了微信。
结果,搞得整个年级都在传他们谈恋爱。
他的突然沉默,令陆佳宜心生怀疑:“不好看吗?”
可是,他却无动于衷,看都没看美女第二眼。
糟糕的往事历历在目,陆佳宜自知理亏,识时务地闭上嘴巴。
话没说完,金煜已经不耐烦打住她:“闭嘴。”
正用嘴巴凉金煜舀的鸡汤,桌边忽然冒出一个美女,莫名其妙开始打招呼。
以至于,金煜一直没有发现陆佳宜的美,她的五官虽没有很突出,但安在白里透红的鹅脸却恰如其分。
金煜没有忘记那个胖胖的女生,陆佳宜算是为数不多从未嘲笑过她的人,也因此成了比同学关系稍微亲密的朋友。
他单手搭在方向盘开车,反应平淡:“不记得。”
陆佳宜剪短发已经有一个多月,他竟然才发觉,禁不住飞去一个白眼,却又有点可惜地摸着发尾:“我每天睡觉时间都不够,压没空折腾发,索剪短了。”
“我减了,你没认出来也正常。”
她有双淡淡的弯月眉,眼睛如水明澈,鼻子小巧玲珑,微翘的形,细看下来,总给人一种时刻都在撒的意味。
她从小到大没留过短发,第一次剪到锁骨长度,去了不少女人味,但多了清爽利落。
“金煜,你还记得程晓艺吗?”
“陆佳宜,你不认识我了?”
回家路上,陆佳宜忍不住打给丛念,说起程晓艺,许多记忆又被唤醒,挂断电话后,她小心翼翼打量金煜,后者从至尾都是一副从容之色。
“怎么把发剪了?”
比如现在,金煜望着她鲜红的嘴,心又像开了一辆快车奔腾不息,浑散着下不去的热浪。
在金煜印象之中,从小,刘姨就爱给陆佳宜梳大背,光到脑门上没有多余的一发,老实又古板。
到了高中,陆佳宜才开始有点爱美迹象,跟风剪了时下最行的偏分刘海。结果,没几天就让刘姨用发箍弄上去,完完全全扼杀了她的青春期。
怎么可能?陆佳宜提醒他:“就是我班上那个白白胖胖的女生,以前还喜欢过你,经常去球场看你打……”
总之,她还满意。
“我是程晓艺。”
只不过,陆佳宜没少坑金煜,至今还记得她花言巧语将他闲置的篮球骗去,卖给了穷得只剩钱的程晓艺。